連江縣筱埕鎮埕口村民委員會:
你提交的“筱埕鎮前澳養殖區(埕口)項目”海域使用權的申請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研究批復如下:
一、同意筱埕鎮前澳養殖區(埕口)項目用海面積為13.6425公頃,用于筏式養殖,用海方式為開放式養殖(宗海界址點坐標詳見附件),用海類型一級類為漁業用海,二級類為開放式養殖用海,同意該項目用海申請年限兩年,自海域使用權不動產登記之日起計算。
二、請在收到本批復之日起三個月內,按規定到國家稅務總局連江縣稅務局繳納海域使用金,繳納完畢后辦理海域使用權不動產登記手續。
三、逾期未繳納海域使用金和未辦理海域使用權登記手續的,本批復自動失效。
附件:
“筱埕鎮前澳養殖區(埕口)項目”宗海界址點坐標表
連江縣人民政府
2023年7月19日
附件
筱埕鎮前澳養殖區(埕口)項目宗海界址點坐標表
(CGCS-2000坐標系)
界址點 |
緯度 |
經度 |
界址點 |
緯度 |
經度 |
|
1 |
26°17′57.263" |
119°46′46.338" |
3 |
26°17′38.630" |
119°46′45.805" |
|
2 |
26°17′49.502" |
119°46′56.973" |
4 |
26°17′46.207" |
119°46′39.726" |
|
單元 |
界址線 |
面積(公頃) |
||||
開放式養殖 |
1-2-3-4-1 |
13.6425 |
||||
宗 海 |
1-2-3-4-1 |
13.6425 |